- 工程建设政策报告(2022年一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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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1.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2.01.12发布)
内容摘要:
住建部组织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7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fdzdgknr/zqyj/202201/20220112_764044.html
2.中装协:关于发布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标准》的通知(中装协[2022]2号,2022.01.06发布)
内容摘要:
由壹仟零壹艺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BIM设计标准》,被批准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编号为T/CBDA 58-2022,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是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建设的团体标准,供市场自愿采用。
原文链接:
http://www.cbda.cn/html/tzgg/20220106/134811.html
3.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发布《建筑外墙防水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第042号,2022.01.07发布)
内容摘要:
中国建筑业协会批准《建筑外墻防水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编号为T/CCTAT0042-2022,自2022年3月1日实施。
原文链接:
http://www.zgjzy.org.cn/menu19/newsDetail/9786.html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22〕1号,2022.01.10发布)
内容摘要:
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房屋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承包工程量计算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
http://www.ccea.pro/gzzc/zj20220110164439.shtml
江苏省:
1.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苏建消防〔2022〕6号,2022.01.05发布)
内容摘要:
江苏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民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试行),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各地遵照执行,相关消防设计文件样式可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下载。
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2/1/5/art_8639_10304880.html
2.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2021〕第26号,2022.01.04发布)
内容摘要:
江苏省住建厅对现存有效的119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结果经2021年12月31日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苏建函房〔2009〕66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4号)等52个文件,废止《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苏建房〔2001〕250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389号)等20个文件,修改《关于实施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制度的通知》(苏建房〔2009〕164号)等47个文件。
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2/1/4/art_49384_10287521.html
3.苏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安全支护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号,2022.01.05发布)
内容摘要:
《通知》明确装修加固房屋拆改工程搭设临时性内支撑系统适用范围为2002年1月1日前建成的房屋建筑工程和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一半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砖混结构、内框架结构、多孔板楼盖结构或房屋安全鉴定等级为Csu、Dsu(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或C、D(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涉及到基础和竖向构件加固、钢结构和悬挑结构拆改的,房屋建筑工程涉及墙体拆改的,其他涉及影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临时支撑措施。对采用满堂支撑的,应设置逃生通道。各地住建部门在对报监的工程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应搭设安全支护的而未搭设的,应立即责令项目停工整改,按要求搭设安全支护后方可继续施工。
原文链接:
http://zfcjj.suzhou.gov.cn/szszjj/bmwj/202201/d4dca8038d26491b8e90cf874aed594d.shtml
三巡其他地区:
1.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2022.01.05发布)
内容摘要:
2020年11月9日-20日, 浙江省住建厅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对《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收到群众意见建议“工程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不含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以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对于可以申请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提出异议。”,现已采纳,修改文本后提交合法性审查,特此说明。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2/1/5/art_1229159362_58928606.html
2.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的通知(赣建字〔2022〕1号,2022.01.14发布)
内容摘要:
江西省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相关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外,实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中标结果,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2/1/14/art_40687_383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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