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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政策报告(2020年一月下)

国家级:
1.住建部、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49号,2020.01.20发布)
内容摘要:
住建部、商务部决定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 商务部令第12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fgjs/jsbgz/202001/t20200120_243667.html
 
2.住建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规〔2020〕1号,2020.01.20发布)
内容摘要:
在第一条“资质申请和许可程序”中增加第(十三)款:“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香港、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此后条款编号顺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1/t20200120_243673.html
 
3.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发布《有皮混凝土技术标准》的公告(2020年第2号,2020.01.15发布)
内容摘要:
《有皮混凝土技术标准》为团体标准,编号为T/ZSQX 001-2020,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acem.com.cn/n13/c38300/content.html
 
江苏省:
1.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89号,2020.01.16发布)
内容摘要:
1、引入招标投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完善交易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2、实现全流程“不见面”交易,实现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制度规则、技术标准高度统一,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全面实施。3、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以及可以通过告知承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4、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强化协同监管合力,强化协同监管合力,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原文链接:
http://www.jiangsu.gov.cn/art/2020/1/16/art_64797_8911358.html
 
2.常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常州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管理的通知(常住建〔2020〕17号,2020.01.17发布)
内容摘要:
常州市住建局负责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指导常州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工作。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及各辖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属地范围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工作。《通知》对专家库成员的职责、专家组的组成、施工单位职责、论证会的程序等内容予以明确。原《关于公布常州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名单的通知》(常建〔2012〕58号)、《关于公布常州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库名单的通知》(常建〔2019〕4号)废止。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
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560157924176597
 
三巡其他地区:
1.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完善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的通知(闽建筑〔2020〕1号,2020.01.17发布)
内容摘要:
一、完善定额与价格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古建筑定额人工费基价统一上调8%,计价时按照调整后的人工费基价乘以人工费指数。二、明确询价定价机制。三、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按古建筑定额列项编制,不宜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或仿古建筑工程等其他专业工程量清单。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适当增加预留资金,可按照项目造价5-10%估算并列入暂列金额。无法准确预算的费用,应合理估算并列入暂列金额,工程结算时按照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方案据实结算。按照费用定额规定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现场实际投入费用的,按照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方案,据实增补。四、培育专业队伍。福建省造价总站及各地要尽快培育古建筑计价专业公司,培养古建筑专业造价人才,可以发布推荐一批造价咨询公司目录。古建筑计价专家向社会征集后由省造价总站公布。五、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在建工程合同价调整,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办理,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本规定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001/t20200117_5182083.htm
 
2.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工作的通知(闽建办函〔2019〕91号,2020.01.17发布)
内容摘要:
一、按照规定进行工程档案验收。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牵头单位,要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组织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二、严格落实档案验收要求。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申请工程档案验收时,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各地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有关要求纳入竣工验收阶段的“申请表单”、“办事指南”中,由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并在联合验收限定时间内出具受理或验收意见。三、其他有关要求。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加强对建设单位工程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的指导。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推行工程项目电子档案管理。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001/t20200117_5182226.htm
 
3.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的通知(闽建筑〔2020〕2号,2020.01.20发布)
内容摘要:
福建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2020年版)》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2020年版)》,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001/t20200120_5184188.htm
 
4.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供排水接入改革的通知(闽建审改函〔2020〕2号,2020.01.20发布)
内容摘要:
一、优化环节,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供排水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供排水接入设施建设,完工后直接办理供排水接入事宜。二、依托平台,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简化审批手续,现场踏勘审核。三、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相关审批部门和供排水部门应当提前介入,通过审批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透明公开,主动公开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实现图纸资料全过程电子化流转,实现全过程审批时限监控。各市、县供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定期通报、工作例会、指导督促等工作机制,针对反映出来的难点堵点热点,制定有效措施,提高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001/t20200120_5184440.htm
 
5.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房建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闽建电〔2020〕8号,2020.01.27发布)
内容摘要:
施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湖北疫区拟返闽的从业人员一律推迟返闽,具体返闽时间等待通知。房建市政工程需要在2020年2月9日前复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报告,经属地政府同意,同时应当采取严格防护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001/t20200127_5186601.htm
 
6.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20年第3号,2020.01.21发布)
内容摘要:
《叠合板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T1186-2020, 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0/1/21/art_1583652_41786442.html
 
7.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征求《地下铁道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0.01.21发布)
内容摘要:
由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等单位编制的《地下铁道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0/1/21/art_1588053_41786411.html
 
8.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0.01.21发布)
内容摘要:
由浙江工业大学等单位编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日。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0/1/21/art_1588053_41786420.html
 
9.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01.30发布)
内容摘要:
一、坚决打赢建筑施工领域“防疫情、保平安”攻坚战。严格落实在建项目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健全防控制度、措施,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做好预案、严防死守。二、全面开展在建工地疫情排查和管控。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建立疫情每日排查上报制度。三、严格落实开复工工地疫情防范和安全保障措施。做到“五个不得”,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应立即采取停工措施。四、进一步强化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做到“两严两禁两减少”。五、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建筑施工领域疫情。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0/1/30/art_1583653_41861971.html
 
10.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建字〔2019〕6号,2020.01.20发布)
内容摘要:
江西省推进工程推行工程担保工作,共涉及10个方面主要工作任务: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大力推行投标担保、着力推行履约担保、强化工程质量保证银行保函应用、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加强风险控制能力建设、规范工程担保市场行为、加强工程担保市场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其中,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应用、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将有助于江西省从源头上治理拖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问题。
原文链接:
http://zjt.jiangxi.gov.cn/jzscjg_1/wjtz_760/202001/t20200120_776585.htm
 
11.江西省住建厅:关于批准发布《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技术标准》的通知(赣建科设〔2020〕5号,2020.01.21发布)
内容摘要:
由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和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编制的《旋挖成孔灌注桩施工技术标准》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36-055—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zjt.jiangxi.gov.cn/jzjnkj_lm/wjtz_jnkj/202001/t20200121_7767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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