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招标公告明确规定了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的软件版本,投标人未使用,造成其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函附录,是否会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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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系列之投标
A: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
裁判案例:(2019)闽08行终40号
裁判观点:虽然2018年4月4日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网站(××)同时上传word版本和海迈电子版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17年版)。但招标公告明确要求“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据此打开的招标文件含投标函附录内容。Word版招标文件除了在“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明确要求“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亦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中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为“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该word版招标文件的《投标函》第4条第(3)项更是明确说明: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诉人磊鑫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投标函附录,评标委员会以“不符合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1.1条的要求”为由,按废标处理,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据此,由于上诉人磊鑫公司投标文件中不含有投标函附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上诉人漳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条中“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根据调查和取证情况,对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按照下列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一)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驳回投诉”的规定,作出被诉的投诉处理决定,属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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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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