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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能否适用专属管辖?

诉讼程序系列之管辖
 
Q:7.94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能否适用专属管辖?

A:不能。一般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不适用不动产所在地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8条第2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裁判案例:(2020)苏08民辖73号
裁判观点:本院认为,本案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因履行家庭装饰装修合同产生的争议,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家庭装饰装修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并不是建设工程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据此,本案应适用一般合同纠纷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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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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