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工一卡通 >
【建工一卡通】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诉讼程序系列之管辖
 
Q:7.9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A:观点一能。理由: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该合同属于建设施工合同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案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裁判案例(2016)黔06民辖终41号
 
观点二不能。理由: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仅施工性质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勘察、设计性质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规定。
裁判案例:(2020)川01民辖终704号
 
我们认为勘察合同纠纷应按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第2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三级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分为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等九个四级案由,专属管辖应当限于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案件,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与施工无关,应按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欢迎大家就建设工程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投标、施工总承包合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PPP、挂靠、转包、分包、签证/索赔、工程款结算争议、工程质量争议、工期争议、价款优先受偿权、造价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期鉴定、诉讼程序等实务问题,我们将逐个答复,并选取有代表性的问题在“建工一卡通”进行发布。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建工一卡通】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建工一卡通】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能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建工一卡通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
13851620684
地址 :
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57层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