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工一卡通 >
【建工一卡通】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时,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数额尚不确定,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申请保全发包人财产?

诉讼程序系列之保全
 
Q:7.86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时,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数额尚不确定,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申请保全发包人财产?

A:可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裁判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1615号
裁判观点地王地产公司主张,吴某某起诉时未付工程款数额无法确定,不能对发包人地王地产公司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本院认为,既然《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突破合同相对性,例外地赋予实际施工人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权利,相应的,就应当赋予实际施工人就发包人的财产进行诉讼与诉前保全的权利。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需通过诉讼确定,要求实际施工人在诉前准确判断财产保全的数额过于严苛。以起诉时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数额尚不确定为由否定实际施工人诉前保全发包人财产的权利,与上述司法解释目的不符。地王地产公司此项主张本院亦不予支持。


 

欢迎大家就建设工程实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投标、施工总承包合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PPP、挂靠、转包、分包、签证/索赔、工程款结算争议、工程质量争议、工期争议、价款优先受偿权、造价鉴定、工程质量鉴定、工期鉴定、诉讼程序等实务问题,我们将逐个答复,并选取有代表性的问题在“建工一卡通”进行发布。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建工一卡通】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时,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数额尚不确定,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申请保全发包人财产?【建工一卡通】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时,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数额尚不确定,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申请保全发包人财产?
  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建工一卡通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
13851620684
地址 :
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57层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