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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法院查封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价值如何评估?在建工程查封后,能不能继续建设?

诉讼程序系列之查封在建工程
 
Q:7.72法院查封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价值如何评估?在建工程查封后,能不能继续建设?

A: 在建工程的价值,可参照该工程投资额、完成工程量、销售情况、工程欠款、拆迁安置、欠缴税费等进行估算。在建工程查封后,原则上应允许产权人继续建设,避免资源浪费。
 
法律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苏高法(2022)21号】1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价值,一般应根据下列情形估算:...(5)预查封在建工程的,参照该工程投资额、完成工程量、销售情况、工程欠款、拆迁安置、欠缴税费等估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法发(2019)35号】5.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人民法院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查封在建工程后,原则上应当允许被执行人继续建设。(2)查封在建工程后,对其采取强制变价措施虽能实现执行债权人债权,但会明显贬损财产价值、对被执行人显失公平的,应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暂缓执行的和解协议,待工程完工后再行变价;无法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提供相应担保并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建设的,可以暂缓采取强制变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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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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