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业绩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业绩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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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系列之否决投标
A:视招标文件有无明确规定“投标业绩必须与资格预审业绩一致,否则否决投标”而定。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否决该投标;没有明确规定的,则不可以否决该投标。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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