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工一卡通 >
【建工一卡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能否以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由,请求法院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价款系列之情势变更
 
Q:3.11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能否以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由,请求法院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A:不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33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裁判案例:(2017)川民终761号
裁判观点:案涉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浩航公司没有提供足以证明其在履行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证据…浩航公司认为因“5.12大地震”发生后导致人工和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应当适用情势变更的原则调增工程款的主张,法律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建工一卡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能否以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由,请求法院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合同价款?【建工一卡通】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能否以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为由,请求法院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建工一卡通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
13851620684
地址 :
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57层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