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国有投资项目,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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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系列之强制招标
A: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或者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为必须招标项目,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2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5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典型案例:(2018)黔民终404号
裁判观点:本案工程是由国家出资建设项目,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2条规定,涉案工程是必须招标项目,双方当事人未进行招标违反《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因此,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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