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合同条款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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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系列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A:观点一: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第1款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压缩合理工期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影响合同效力。
典型案例:(2013)浙嘉民终字第459号
观点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合同条款无效。理由:《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0条第1款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合同条款无效。
典型案例:(2017)黔06民终901号
我们认为: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合同条款无效。
理 由:①任意缩减合理工期,可能造成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产生严重危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合同法》第52条第4项规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约定无效;②最高院《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30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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