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工程总承包单位是否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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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系列之分包
A:可以,但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且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10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21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建筑法》第29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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