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当事人对部分工程造价存在争议,可否仅就有争议部分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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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系列之司法鉴定
Q:3.37当事人对部分工程造价存在争议,可否仅就有争议部分申请鉴定?
A:可以,但争议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造价进行鉴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3条:“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
典型案例:(2018)最高法民申5488号
裁判观点:一审法院对当事人的鉴定申请进行审查后,综合本案的事实情况,最终确定对合同外项目进行鉴定,符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因此,原判决不采纳吴某对整个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不存在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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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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