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项目工期延误,承包人需要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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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系列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
Q:5.8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工程项目工期延误,承包人需要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吗?
A: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工期因此延误的,承包人无需承担工期违约责任。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本应在疫情发生前完工的工程拖延到疫情发生后的,承包人应当承担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17条第1款:“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典型案例:(2019)苏01民终6726号
裁判观点:结合2003年上半年的“非典”疫情对正常施工的影响,上诉人机电公司关于平潮公司施工延误工期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上诉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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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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