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变化,变更部分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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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系列之设计变更
Q:3.31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变化,变更部分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A: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6条第2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典型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4361号
裁判观点:双方仅在合同中约定在涌水量超过一定量时、岩石硬度系数超过一定数额时工程费用应作调整,但并未明确调整的幅度及具体的数额。因此,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参照市场价格对人工费等费用进行调整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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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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