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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承包人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合同效力系列之合同解除
 
Q:2.18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承包人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A: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间内提供,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提供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9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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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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