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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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系列之投标保证金
Q:1.17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应退还?
A: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起算点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典型案例:(2017)吉01民终1103号
裁判观点:本案中,招投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投标截止日为2010年4月26日,投标有效期120天,自投标截止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上诉人2010年8月17日向招标人表示撤回投标时,该期限尚未届满,且被上诉人的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不予返还保证金的内容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故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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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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