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承包人还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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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系列之优先受偿权
Q:3.20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承包人还能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吗?
A:工程款债权到期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协议中承包人未明确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承包人在工程款债权未足额支付时,仍然可以就未支付部分主张价款优先受偿权,但需在应付工程款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张。
典型案例: (2010)苏民终字第0208号
裁判观点:华峰公司签订设备抵偿协议时没有表示以放弃主张优先权为基础,而抵偿协议也约定在设备抵款未实现时不影响各权利人主张权利,故承包人仍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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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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