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建设政策报告(2025年一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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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发布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建筑幕墙、采光顶及金属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中装协〔2025〕10号,2024.01.20发布)
内容摘要: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南通蓝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共同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幕墙、采光顶及金属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批准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标准,编号为T/CBDA 86-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www.cbda.cn/html/tzgg/20250120/141642.html
江苏省:
1.江苏省住建厅:关于《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5.01.20发布)
内容摘要:
江苏省住建厅研究起草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
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module/web/idea/que_content.jsp?webid=34&appid=1&topicid=640&typeid=64
2.江苏省工程造价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的通知(苏建价协〔2025〕2号,2025.01.16发布)
内容摘要:
江苏省工程造价协会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投标指导规则》,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实施阶段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等编制与审核,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鉴定、工程造价信息服务、造价管理绩效评价以及与工程造价确定和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原文链接:
https://www.jszjxh.com/w/portal/newsDetails?newsId=1000021278
3.苏州市住建局:关于鼓励建筑工程项目春节后加快复工复产的通知(苏建函质〔2025〕18号,2025.01.27发布)
内容摘要:
各在建项目管理、作业人员应于2月4日(正月初七)前全面返岗到位,2月5日(正月初八)全面实现复工复产。对于具备开复工条件但仍未开复工的项目,将列入重点帮扶对象。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各地住建部门进行针对性抽查。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的、2月5日(正月初八)前全面复工复产且实名制系统中考勤人员数量达到2024年12月实名制考勤平均数90%以上的项目,进行专项通报表扬,并记录企业良好行为。对于春节期间不停工的、2月5日(正月初八)前全面复工复产的项目,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先推荐认定为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省市观摩学习工地、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单位。
原文链接:
https://zfcjj.suzhou.gov.cn/szszjj/tzgg/202501/0ef06ca08e4c4bb1af6f88a374494559.shtml
4.宿迁市政府: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2025.01.14发布)
内容摘要:
《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于2024年12月31日经市政府六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形式印发施行,于2025年3月1日起实施。宿迁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资金对政府投资工程进行集中建设的活动及其相应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宿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迈上新起点,对进一步提升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效率和水平,提高投资效益,防范建设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原文链接:
https://zjj.suqian.gov.cn/szjj/zcfg/202501/31e95cb279c7419892622d8a0648bbfa.shtml
三巡其他地区:
1.福建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企业管理费的通知(闽建筑〔2025〕2号,2025.01.20发布)
内容摘要: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第57号令)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25〕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经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组织测算,现将调整后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企业管理费费率予以发布。调整后的企业管理费费率与福建省现行2017版费用定额配套使用。调整后的企业管理费不再包含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中应由建设(代建)单位支付的材料检验试验费。工程质量检测费用所包含的检测项目按照国家和福建省规定执行。《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的其他项目费中不再列支发包人检测费。通知自2025年2月1日起执行。凡2025年2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签订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或补充协议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501/t20250120_6704850.htm
2.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25〕2号,2025.01.20发布)
内容摘要:
福建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gfxwj/202501/t20250126_67097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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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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