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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管控服务
说明书

 

一、定义

 

 

“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就是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在建项目提供全过程的法律服务,全过程包括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过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

 

二、具体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

全程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投诉、争议等事项,参与修订/审查招标文件;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不违反实质性内容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阶段

参与合同谈判,审核/修订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合同文本及相关补充文件;设置有利合同条款,将风险在合同订立时进行有效规避、约束;

(三)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1、协助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2、参加工程例会,对工程例会涉及的法律问题,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3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月对工程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归档;

4在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导致工程价款变更产生争议时,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解决方案及法律意见;

5对工程质量事故责任争议及费用承担提供专项法律意见,必要时代为委托鉴定;

6协助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索赔/反索赔管理。

(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

1对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争议(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工程结算纠纷,参与协商谈判,制订结算协议。

(五)建设工程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

1、协助建设单位提起缺陷责任期延长索赔。

2、协助施工单位界定是否属于保修范围,是否应当承担保修义务。

(六)争议解决

1、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代理建设单位应诉或起诉合同解除权纠纷案件;

2、代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价款、工期、质量纠纷的诉讼或仲裁;

3、处理建设工程侵权纠纷。

 

三、服务方式

 

 

1每月制作服务跟踪表,将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成果及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汇报,并提交月度工作报告;

2、参与工程例会,制作或审核会议纪要;

3、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索赔等文件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

4、对重要的法律事件提供法律建议、法律依据以及解决方案,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四、服务费用

 

 

按整个工程造价的5‰计取。

1、服务费用包括本服务说明书第二条第(一)至(五)项;

2、本服务说明书第二条第(六)项为另行收费项目,按下表计收律师代理费:
 

民事案件律师费计费标准


注:以上计费标准为累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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