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招投标系列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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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系列之招标
Q1:教育项目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
A:民营投资的教育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或国外贷款的教育项目,仍属于必须招标项目。
Q2:必须招标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又追加与原招标工程有配套施工要求的工程,是否可以不招标直接交由原承包人施工?
A:可以不招标直接交由原承包人施工。
Q3: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及合作开发项目,选择开发商时是否必须招标?
A:拆迁安置补偿及合作开发并非建设施工合同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不必须招标。
Q4: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自己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能否不招标自行建设?
A: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Q5: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能否采用邀请招标?
A:应当公开招标,除非属于《招标投标法》第11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的例外情形,才可以邀请招标。
Q6: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是否必须招标?
A:一般不需要招标,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的分包,该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Q7: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总承包人后,签订的合同要求总承包人选择分包人时应当采用招标方式,总承包人可不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分包人?
A:可以,但暂估价部分的专业分包如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除外。
Q8:通过招标方式选定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如果社会投资方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可以自行施工的,是否还需要对施工进行招标?
A:可以直接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施工,不需要另行招标。
Q9: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建设的施工、采购,是否必须进行招投标?
A:疫情防控设施建设属于抢险救灾的范筹,依据《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Q10:财政预算资金全额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中的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等服务费的估算均超过一百万元的,是否必须招标?
A: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的服务类事项的列举范围内,不属于必须招标的事项,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招标。
Q11:公开招标项目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吗?
A:强制招标项目,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否则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非强制招标项目,法律没有明确要求。
Q12: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对产品推荐品牌及对应生产厂家进行了列表,是否属于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A:如招标人限定了品牌,则属于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如招标人仅以推荐品牌的产品所含技术要求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参考,未限定于推荐的品牌,则不属于限制或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Q13:资质改革后,部分资质被取消,招标文件中能否将已经被取消的资质设置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A:不可以。被取消的资质,之前未取得该资质的单位不可能再取得,设置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Q14:投标结束后发布包含改变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遗文件,且仅发送给已投标的投标人,是否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A:属于,投标已经结束,造成符合改变后的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已没有了投标机会。
Q15: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吗?
A:不属于,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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