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起诉时主张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调解时在调解书中未确认,且调解书明确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承包人还能否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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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之价款优先受偿权
A:不能。
裁判案例:(2020)苏01民终6038号
裁判观点: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就本案双方争议的工程价款,中郡公司曾于2014年8月7日在本院起诉华侨沪江公司,诉讼请求为:1.华侨沪江公司支付工程款55862183.713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2.确认中郡公司对华侨沪江公司的案涉综合楼项目工程在上述第一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院认为,2015年6月10日,本院出具(2014)宁民初字第70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载明了双方的调解协议,其中没有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相关内容,且调解协议第六条内容为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故应认定中郡公司在该案中已经放弃了案涉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现在本案中再次提出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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