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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发包人代承包人向材料供应商支付了承包人欠付的材料款及逾期利息,发包人可否主张代付的材料款及逾期利息全额抵扣

工程价款系列结算
 
Q:3.144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发包人代承包人向材料供应商支付了承包人欠付的材料款及逾期利息,发包人可否主张代付的材料款及逾期利息全额抵扣工程款?

A:发包人代付的材料款可以全额冲抵,但代付的材料款逾期利息不应全额抵扣。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是承包人逾期支付材料款并产生逾期利息的原因,发包人对材料款逾期利息的产生存在过错,产生的利息应由发承包双方根据过错合理分担。
 
裁判案例:(2021)最高法民终417号
裁判观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豫法民二终字第133号民事判决认定,城乡一建公司应支付王伟钢材款5578760.97元及利息,冠达公司在城乡一建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承担清偿责任,并有权向城乡一建公司追偿。冠达公司已经代城乡一建公司清偿了所欠王伟钢材款、利息及执行费15594187元。本院认为,案涉工程的发包人冠达公司不及时支付工程款,是导致城乡一建公司承担王伟钢材款损失的原因之一。对于钢材款本金之外的10015426.03元,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冠达公司承担60%的责任,即6009255.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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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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