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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罚款”条款是否有效?

工程价款系列之罚款
 
Q:3.82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罚款”条款是否有效?

A:罚款条款应视为当事人约定的惩罚性违约责任条款,如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条款有效。如处罚过重,被处罚一方可申请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裁判案例:(2019)豫03民终2042号
裁判观点:合同中的“高估冒算罚款”条款的约定是双方的私法行为,并非行政处罚性质,应定性为约定惩罚性违约金。双方所签订的包括该条款在内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均为有效合同。从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审定表看,河南七建确有高估冒算行为,应承担一定的惩罚性违约责任。但鉴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性质是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对约定类惩罚性违约金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加之,高估冒算会有认识分歧成分,涉案双方约定的惩罚性违约金的比例过高,应予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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