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能否提交说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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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系列之投标文件
A: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提出修改投标报价的,不予接受。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29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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