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如何认定竣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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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系列之竣工时间
A: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典型案例:(2018)苏民终1504号
裁判观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安装合同》合法有效,上诉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涉案工程的水电安装,虽未竣工验收,但根据《证明书》的内容,上诉人实际向被上诉人提出了竣工验收的意思表示。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4条第2项规定,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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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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