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投标人对招投标结果有异议,可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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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系列之异议、投诉
A:不可以,投标人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法律规定异议前置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不服的再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对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65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典型案例:(2019)苏10民终3351号
裁判观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65条的规定,禾顺公司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时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法院无权直接处理本案。一审法院的判决超越职权,二审应予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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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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