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招标前承包人已经进场施工,之后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中标合同的,中标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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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系列之中标无效
A: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55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典型案例:(2018)最高法民终605号
裁判观点:虽当事人未向法院提交招投标相关证据,但因施工合同形成于双方所称招投标之前,故应属于建设、施工双方当事人在招投标之前就已经对案涉工程进行了实质性接触的情形,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43及第55条的规定。万通公司与丹峰公司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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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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