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工一卡通 >
【建工一卡通】分包合同约定了“背靠背”条款,约定是否有效?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适用“背靠背”条款拒绝支付分包
 
工程价款系列之“背靠背”条款
 
Q3.39分包合同约定了“背靠背”条款,约定是否有效?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适用“背靠背”条款拒绝支付分包人工程款?

A: “背靠背”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约定有效。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已经积极向发包人主张的,可以适用“背靠背”条款拒付分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不可以适用“背靠背”条款拒付分包人工程款。
 
典型案例:(2014)苏民终字第0258号
裁判观点:九鼎公司(承包人)与远东公司(分包人)订立协议约定,九鼎公司在光伏公司(发包人)工程款全部到账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远东公司支付分包工程款。该协议签订后,并无证据证明九鼎公司按约及时积极向光伏公司追索工程款欠款,其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光伏公司有暂不能支付工程款欠款的合理理由。九鼎公司未积极地促成工程款全部到账,其现又以该协议内容主张远东公司支付工程款的条件尚不具备,有违诚信,本院不予支持。
 
注:“背靠背”条款是指是指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设置,其支付合同款项须以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获得有关价款作为前提条件的条款。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建工一卡通】分包合同约定了“背靠背”条款,约定是否有效?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适用“背靠背”条款拒绝支付分包【建工一卡通】分包合同约定了“背靠背”条款,约定是否有效?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适用“背靠背”条款拒绝支付分包

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建工一卡通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
13851620684
地址 :
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57层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