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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承包人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应由谁承担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系列保修
 
Q:4.17承包人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应由谁承担保修责任?

A: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连带向发包人承担保修责任;如承包人履行了保修义务的,可向实际施工人追偿。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29条2款,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典型案例:(2018)皖01民终6664号
裁判观点:马某作为实际施工人,取得了施工的工程款对价,其应对相关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凤霞公司在对兴光公司履行了相关维修义务后,基于其与马某的非法转包关系,向马某追偿,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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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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