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施工单位将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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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系列之劳务分包
Q:2.8施工单位将劳务分包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A: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因劳务作业需要具备劳务资质,施工企业与有劳务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但与个人或者不具备劳务资质的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目前已在安徽、山东、青海、江苏以及浙江、陕西部分地区试点取消劳务资质,故在上述区域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已无劳务企业资质要求,即使与没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仍然有效。但个人并非劳务企业,即使取消劳务资质,施工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仍然无效。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7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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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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