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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可以参照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效力系列之违约金条款
 
Q:2.7施工合同无效,是否可以参照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A: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当然无效,无效施工合同对发承包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但违约条款不能被参照。因无效合同产生的损失,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6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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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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