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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一卡通】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的,施工合同是否一律无效?

合同效力系列超越资质情形
 
Q:2.1承包人超越资质承揽工程,所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一律无效,有无例外情形?

A:承包人超越资质所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但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合同效力补正为有效。但应注意的是,承包人必须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竣工后取得的,不可以补正效力,施工合同仍然无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2017)黔民终170号
裁判观点:本案中,案涉工程竣工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汇源公司于2013年7月5日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本案贵新煤业以汇源公司不具备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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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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