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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相关问题
 
一、投标保证金额度
(一)结论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中,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二)理由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1)“招标投标法”(2012年2月1日施行)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  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5月1日施行)在招标投标法规定的2%基础上增加了最高限,即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3)  建设部与水利部在2001年、2002年分别在各自领域制定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体条文详见下文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第3、4项),该两个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也有关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规定,虽这两个管理办法没有被废止,但 2013年5月1日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发布机构中包括了水利部及建设部,因此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额度的规定已实际被“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所替代。

4)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此领域的规定相对比较简单,具体见下文的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第6项


3.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 
此领域的规定相对比较简单,具体见下文相关法律法规比较第7项

 
(三)相关法律法规


编号 名称 发布机构 施行时间 具体条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12年2月1日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2013年5月1日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设部 2001年6月1日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部 2002年1月1日 第二十五条 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可按以下标准控制:(一)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五;
(二)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至10000万元人民币之间,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六;
(三)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千分之七,但最低不得少于1万元人民币。
5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16年2月1日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该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进行修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2003年8月1日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7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15年1月30日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方法
(一)结论


  1.工程招标投标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主要包括: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2.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二)相关法律法规


编号 名称 发布机构 施行时间 具体条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12年2月1日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2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15年1月30日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一)结论

1.投标保证金退还内容:
 一般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比较特殊,该规定明确“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退还期限:
  1)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3)  招标投标程序结束,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此情形中“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为详细也最为合理。

三、相关法律法规


编号 名称 发布机构 施行时间 具体条文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12年2月1日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2013年5月1日 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七十二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该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进行修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2003年8月1日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水利部 2002年1月1日 第三十条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当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五条 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作失败(包括未能如期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5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 2016年2月1日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人。
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编制形式、密封方式、送达时间等,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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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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