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4月1日下午,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下简称建工委)在市律协会议室举办了本年度第一期业务研讨沙龙活动,就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营改增”税收问题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并对市律协建工委工作规则进行了审议。
会议由建工委主任孙宁连主持。市律协副会长钱智、建工委副主任李杰、李燚、傅明华、高翠娟,部分建工委委员以及全市律师代表30余人参加本次研讨会。

傅明华律师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主体、范围、行使期限,违法建筑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分期分批施工、交付工程优先权的行使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发言,与会人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赵恒志律师就建筑施工企业税收中涉及的“营改增”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就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示在座的律师同仁今后为建筑施工企业服务在税收方面应注意的问题。

随后,孙宁连主任向委员们通报了建工委工作规则草案,并提请全体委员审议。与会委员积极讨论,就内部工作细则、委员准入、专业能力提高、活动形式多样化以及业务开拓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会上,孙宁连主任将拟列入今年工作计划的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制度向大家做了介绍,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加以关注,在确定被列入工作计划后能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最后,钱智副会长对建工委开展的此次活动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在规则制定中对制度创新与调查研究进行深度推进,组成专业小组开展专项活动,让建工委的工作向更深更广的方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