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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燕君 律师
主要任职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业务中心副主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审工程案件)
南京十佳青年律师
徐燕君 律师
徐燕君 律师

徐燕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曾在大型事业单位担任法务主管,从事合同审查、纠纷处理等工作。2005年从事律师职业,2010年以来专业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且仅专注于这一领域。曾先后为南瑞集团、双楼集团、宏大集团等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解决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经典案例
某医院项目、某汽车城项目,从立项之初,即介入项目,为项目的立项、招投标、合同制订、施工管理、签证索赔、竣工结算等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某建筑企业与某开发商因工程款结算发生纠纷,建筑企业因其自身管理存在漏洞,因此对于是否能再拿到工程款并不抱太大的期望,建筑企业仅希望能通过诉讼处理了结该工程结算。但经过我们的努力,仔细查阅双方的结算材料,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最终我们为企业争取到了千万余元的工程款,大大超过了客户的预期。
 
某酒店因装修发生纠纷,引发诉讼,代理业主方与施工方及实际施工人进行多起诉讼均大获全胜。
某建筑公司与某高校二级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项目由泰国正大集团投资建设,因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期、工程质量产生纠纷,我们团队设计了专业严谨的诉讼策略,迫使正大集团在进度款诉讼、工期反诉、另案工程质量诉讼均胜诉无望的情况下,与建筑公司签订和解协议,放弃质量、工期主张,向建筑公司支付近两亿元结算余款。
 
某工程总队与某运输投资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工程总队与运输投资公司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因征地协商、图纸变更、资金拨付不及时等原因导致了工期延误,导致工程总队产生停窝工损失及进度款迟延利息损失。工程完工后,因运输投资公司资金困难,一直拖欠工程款未支付,双方亦未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意见。另,由于种种原因,案涉工程一直未投入使用,也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接受委托时,案涉工程已完工近六年,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运输投资公司申请破产,进入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要求委托鉴定确定结算金额,但工程造价超3亿元,一旦委托鉴定,需支出鉴定费用300万元。鉴于运输投资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针对案件现状,通过我们与仲裁庭及对方代理人的充分沟通,最终以概算中的工程费用金额作为工程款结算金额,避免了约300万元的鉴定费用支出,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由运输投资公司支付工程总队工程款本金5525.21万及利息940万元。
 
主要学术成果/书籍著作
《投标保证金系统问题研究》载于公众号: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工程款支付约定不明确,也没有明确的工程交接手续,可以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作为计算欠付工程款的起息点》载于《建筑市场研究》
《依据合同无法确定工程造价,是以定额价还是以市场价作为计价依据》载于《建筑市场研究》
《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工程款的结算数额达成协议是否可以提起造价鉴定》载于建筑市场研究
《转包、违法分包牟利管理费实务处理探讨》载于公众号: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违法建筑的工程款结算及责任承担》载于公众号: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发表文章《项目经理或驻工地代表在授权不明时的签字效力》,http://www.sohu.com/a/126509013_457068
 
重要奖项
1、2011年1月,被南京市司法局评为2008-2010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年律师
2、2011年4月,办理的“心系灾区民工苏川协作维权案”被评为2010年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
3、2011年7月,被南京律协评为2009-2011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15年12月,被南京律协评为南京市2013-2015年度十佳青年律师
5、2015年12月,被南京律协评为南京市2013-2015年度业务创新优秀奖
6、2020年4月,被南京市秦淮区司法局评为2018-2019年秦淮区优秀女律师
7、2023年7月,被南京市律师协会评为2020-2022年度优秀建工房产业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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