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工一卡通 >
【建工一卡通】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造成发包人损失,如发包人无其他证据证明损失大小时,可否参照同地段租金确定发包人损

工期系列之工期延误
 
Q:5.30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造成发包人损失,如发包人无其他证据证明损失大小时,可否参照同地段租金确定发包人损失?

A:可以。参照租金确定迟延期间的损失,未超出承包人订立合同时对因其工期违约可能造成发包人的损失的预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84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裁判案例:(2019)苏民终1182号
裁判观点:本院认为,建鑫公司(承包人)逾期竣工,对迟延期间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审法院根据勤丰公司(发包人)申请,委托进行租金损失评估的房屋是商业和办公用房,依据其他证据无法确定损失具体数额的,参照租金损失并经由评估确定,是具有合理性的损失认定方法。建鑫公司以该部分房屋属于可售商品房为由,主张其不应承担租金损失,不能成立。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建工一卡通】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造成发包人损失,如发包人无其他证据证明损失大小时,可否参照同地段租金确定发包人损【建工一卡通】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造成发包人损失,如发包人无其他证据证明损失大小时,可否参照同地段租金确定发包人损
建工一卡通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
13851620684
地址 :
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57层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