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工一卡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是否影响施工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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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系列之规划许可证
A: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所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合同效力可以补正,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合同可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2条: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2019)渝民终492号
裁判观点: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荣新环保公司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虽晚于其发出招标公告以及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时间,但早于重庆建工公司提起本案诉讼的时间,故重庆建工公司以此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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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律师 建设工程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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